四川省质量监督协会燃气专业委员会(以下简称燃气专委会”)是以社团工作活动需要,于1998年8月报经四川省质量监督协会批准设立的二级法人分支机构。“燃气专委会”应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,遵守四川省质量监督协会章程,在省质量协会秘书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其主要职能:宣传贯彻国家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组织开展质量、检验、技术、标准、工艺、材料等方面的培训、宣贯,开展学术交流、咨询服务,组织开展每年“3·15”、“质量月”消费权益日,质量诚信宣传活动,促进质量提升,引导质量消费,维护市场公平竞争,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,维护用户和消费者、燃气、具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,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。促进全省电线燃气行业的质量提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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